省人大常委會6月26日動員部署申報可游泳河段活動的電視電話會議明確,申報的河段必須是轄區內河流經過“五水共治”後水質有明顯改善,並經過水利、環保、衛生防疫等部門進行水情、水文、水質、衛生檢測等後,符合環保、衛生、安全標準,適合開展群眾性游泳。
  這也就是說,申報的河段要滿足兩個要求,一是水質有改善的,比如原來是四類水,經過治理後達到三類水標準;二是要符合衛生安全標準。
  那麼,什麼樣的水質算是達到可游泳的要求呢?省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解釋說,根據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的規定,須是三類以上。
  以浦江這次申報的浦陽江同樂段(三石頭橋至上皇殿)為例,在浦江縣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,浦江縣環境監測站以及浦江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出具了一份報告。
  在水質監測報告中,今年1-6月,浦陽江同樂段(三石頭橋至上皇殿)的高錳酸鹽指數、氨氮和總磷三項指標分別為3.78mg/L、0.53mg/L、0.19mg/L,達到了地表水三類水質要求。
  至於壺源江大洑段(平湖橋至大洑堰),今年1-6月這三項指標則分別為1.86mg/L、0.14mg/L、0.054mg/L,達到了地表水二類水質要求。
  同時,衛生防疫監測報告則顯示,兩處河段水域的游泳場所(區)都遠離污染源,水域上游1000米以及下游100米範圍內也沒有污水排放口,岸邊100米內沒有污染物堆放以及滲透性污染源;周邊也沒有血吸蟲病區記錄和潛伏釘螺地區。
  最終,報告得出的結論就是這兩處的水質符合天然游泳場水質衛生標準。
  (原標題:什麼樣的河可以申報可游泳河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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